首页>
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
商品房预售许可
| 权利分类: |
行政确认 |
事项分类: |
城市房产
|
| 承诺类型: |
承诺件 |
承诺时限: |
商品房预售许可10个工作日,商品房合同备案2个工作日 |
| 办事部门: |
东港市房地产管理处 |
办理地点: |
黄海大街139号 |
| 受理公众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首问责任人: |
孙永杰 |
| 联系电话: |
7123275 |
监督电话: |
7123303 |
| 是否收费: |
收费(处罚) |
收费标准: |
详细见表格下载收费标准 |
一、 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 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应提交下列材料(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材料均须交验原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材料表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要求 | 备注 | 1 | 预售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说明预售范围、栋数、套数、建筑面积;拆迁安置问题;业主共有部分情况 | 2 |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
| 3 |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发改局立项批复文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7 | 规划总平面图 | 原件 |
| 8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原件 |
| 11 | 证明材料 | 加盖公章 |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 12 | 商品房预售方案 | 加盖公章 | 应当说明商品房位置、结构、装修材料、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方的物业管理等事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 13 | 批准文件 |
| 向境外预售商品房,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 14 | 商品房预售面积审核表 | 原件 |
| 15 |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