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温室暖棚补贴的申诉
留言类型: 市长信箱
留言时间: 2017/12/7 5:14:00
留言内容:

根据《2017年丹东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我经营的“东港市马家店镇双山家庭农场”于2017年投资200余万元,新建钢结构日光温室9座,总长度1197.5米,棚内净跨13.8米,棚内净面积合计24.6亩,位于东港市马家店镇双山东村李堡子村民组八营田地块,全部用于红颜草莓的种植,应符合今年的种植结构调整补贴的补贴对象。但是,东港市农经局、马家店镇政府、马家店镇双山东村委会均以我所流转租赁的农民土地原农户已经领取了2017年度国家关于玉米种植的补贴款,拒绝我申报。可是原农户领取了这些玉米种植补贴的事情,作为我们一个租地者,我们根本不知道啊,我们也管不着啊,这个补贴也不是我领的!这个月10号就过了申报期了,我希望上级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还我一个公道,让我这个回乡投资支持家乡建设的人,也能沐浴在家乡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之下,共同为家乡的建设添砖加瓦。敬请各位领导关注我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我解决这些困难,谢谢。

办理单位: 农经局
回复信息:

    这位家庭农场经营者,您前期已经亲自来东港市农村经济局进行了咨询,首先农经局工作人员已经告知这个问题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一定会给您一个明确的答复。其次针对您提出的申报期截止时间问题,我们也在当时明确告知截止日期一定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延后调整。整个接访过程,工作人员解答耐心细致,从未跟您说过拒绝申报之类的内容。目前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12月8日已经通知各乡镇可以开展申报,并且申报日期延后至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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